“国11条”要点
1.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2.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
3.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4.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
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