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全国节能减排任务最艰巨的城市之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污染减排的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由2005年的5.22万吨减少到4.44万吨,下降14.9%;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1.33万吨减少到11.12万吨,下降47.9%。
截至2009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4455万吨,比2005年削减14.91%,完成“十一五”总体减排任务的99%;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07万吨,比2005年削减38.69%,完成“十一五”总体减排任务的81.6%。
目前,我市正全力以赴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全面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还有100天之际,市政府明确提出:要以壮士断臂的决心和勇气,坚决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抓重点工程、促结构调整、强环境监管
确定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和10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明确目标,推进“十一五”污染减排。市政府下发了《宁波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强调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确定了“控上、压下、抓主、促好、减效、建设和增本”的节能减排方针。在认真分析和研究“十一五”减排任务的基础上,提出了“抓重点工程、促结构调整、强环境监管”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减排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根据“十一五”期间我市实际应削减的总量和每项工程的减排量,把主要削减任务落实到具体污染减排工程,确定了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和10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即“24·10”工程),作为推进减排的主要抓手和考核的主要依据。
突出重点,抓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有序推进“24·10”污染减排工程建设,使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和燃煤电厂脱硫水平大幅提升。“十一五”以来,全市用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投资约为110亿元,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5座,新增污水集中日处理能力106万吨,全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有效削减能力约3.6万吨。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4座,污水日处理能力144万吨,其中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127.5万吨;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在85%以上,所有县(市)建成与城市规模相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并保持稳定达标运行。
“十一五”期间,北仑电厂和新建的乌沙山电厂等有1266万千瓦燃煤锅炉机组建成了脱硫设施,总投资达到30亿元,综合脱硫率在90%以上;其中,现役和新建燃煤电厂分别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9.5万吨、20万吨。全市所有循环硫化床锅炉均安装了炉外脱硫系统或进行了升级改造,综合脱硫效率在90%以上,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0.8万吨。
控制增量,促产业结构调整。狠抓建设项目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涉嫌污染转移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替代等措施;对已批项目,加强“三同时”管理。关停小火电,列入“十一五”污染减排计划的5台共9.3万千瓦燃煤机组,已于2008年年初提前淘汰;为整合资源,2009年至2010年,先后关停了宁波热电、明耀热电和镇海热电,拆除了13台共计20.35万千瓦燃煤机组,其中宁波热电、明耀热电用户全部转由北仑电厂供热,镇海热电由镇海电厂供热,年节约用煤9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4000吨。以行业整治和区域整治为切入点,淘汰各地落后产能和落后生产工艺,先后完成临港工业废气区域、铜熔炼区域、废塑料加工区、酸洗加工区等区域环境整治,其中临港工业废气整治先后投入治理资金约33亿元,完成整治工程88个;鄞州、宁海等地关闭辖区内所有铸造企业,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关、停、并、转、迁、治”,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市累计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172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60家,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约1000吨。
多措并举,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以减排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区为监察重点,开展“两高一资”、燃煤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专项环保行动,严查化工、电镀、印染、铸造、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重点信访件以及重点减排工程等各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共检查污染企业33700多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800多起。通过加强考核、强化监督,全市已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点位283个,全市联网率98%,为全市污染减排绩效的核算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制度,巩固和提高污染减排绩效。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三大体系,开展对污染源的常规监测、飞行监测和专项行动监督监测;全市市控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所有污水集中处理厂和35吨以上锅炉,形成了月排污报告制度。将减排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市减排办对各地、各部门的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通报,有力促进了各项减排工作的开展。
上下一心迅速行动,打响污染减排攻坚战
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下决心背水一战,坚决打赢总决战
今年,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场推进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污染减排形势,研究和部署下阶段各项工作措施。市领导多次到现场督查污染减排工作,并要求各县(市)、区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下决心背水一战,坚决打赢总决战,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污染减排百日攻坚战已全面打响。
制定减排攻坚任务书和应急方案。针对当前污染减排现状,我市制定了《宁波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任务书》,着力实施《2010年度宁波市二氧化硫减排应急方案》和《2010年度宁波市化学需氧量减排应急方案》,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和各项攻坚工作。
采取非常措施,加快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减排工程监管。实施减排工作月度检查和督查制度,定期测算减排量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减排形势变化情况,提出预警意见和应急控制措施。对于检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发出整改督办通知,对完成进度不理想的地方给予红色预警,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进度和目标要求。同时,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强化了目标进度倒逼机制,制定了应急方案,加快推进减排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业用煤量过快增长,着力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针对全市今年电煤急剧攀升现状,市政府迅速实施全市煤耗总量控制措施,下发了《2010年度工业用煤总量控制实施方案》,以全市17家年耗煤20万吨以上企业为重点控制对象,实施限产限电。同时,重点推进由火电替代热电进行集中供热,全面关停了明耀热电3台燃煤机组和镇海热电5台燃煤机组。
对全市330余家年耗煤千吨以上的企业用煤量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对增幅较大的区域和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非电煤耗低于去年水平。严格控制主要用煤单位煤耗总量过快增长,并将各单位煤耗控制目标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实行煤炭硫份严控措施,确保煤炭硫份控制在0.8%以下。
采取坚决措施,限期完成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上半年环保部、省减排办对宁波市的核查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改。一是全面开展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整改工作。在进出水在线监控项目配置、数据库系统、数据查询功能等方面进一步加以规范,未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完成整改,监控设备添置工作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二是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重点督办,要求在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明确投运时间,要求各用煤单位加强二氧化硫脱硫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综合脱硫效率在90%以上。三是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单位监管,定期检查和连续跟踪相结合,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必要时驻厂督办,确保各类污染减排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督查和行政问责。综合运用行政监察、目标考核、预警约谈等手段,对部分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手段不有力的县(市)、区,市政府采取领导约谈、现场办公等形式,及时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减排措施。对减排工程进展落后、减排任务完成不好、“811”环保行动重点任务没完成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环保一票否决,并按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