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一)深化综合配套改革
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按照浙江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加快构建现代港航物流业的合作发展机制、先进制造业的开放合作发展机制、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机制、开放大平台的统筹发展机制、开放高效的要素保障机制、有利于扩大开放的行政服务机制。到2015年,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内外开放体制机制。
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江北、鄞州、余姚、慈溪等8个试点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进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积极拓展改革试点内容。深化卫星城市试点改革,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由“镇”向“城”的转变。深化中心镇改革,开展户籍制度及配套制度改革,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完善城乡要素交换关系。再创城乡一体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管理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新优势。
(二)深化企业制度改革
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进民营企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创新治理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加强和改进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形成一批行业龙头企业。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民生性、公共性领域集中。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民营、外资经济融合互动,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利用外资的制度环境,优化外资项目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与央企、外企、民企等开展多层面的战略合作,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战略协作等方式进行跨区域和跨所有制发展。加强新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三)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
健全土地和水资源配置机制。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和租赁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闲置土地退出机制、存量用地流转机制,完善滩涂围垦、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力度,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流转机制。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改革。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用水总量控制、分类水价和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加快建设金融集聚区,重点发展特色金融,建设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长三角南翼区域性金融中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扩大各类质押抵押贷款,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推动债券融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设区域性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和民间投资管理中心。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发展壮大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鼓励企业上市,健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发展中小企业保险、涉农保险、责任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特色险种,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成品油价格补贴机制。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建立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形成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研究差别化的价格约束机制,形成有利于天然气推广应用和节约利用的价格机制。
(四)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体制、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完善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
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逐步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增强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加强政府社会建设的投入保障,完善社会建设多元化投入的政策体系,探索社会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提升社会自治水平。切实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阵地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居)民自治为基础、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城乡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制度建设。
(五)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层级管理,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和卫星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探索跨行政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的比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深化预算制度管理,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控制新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削减和规范非行政许可项目,创新审批方式,推行联合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确保规划有效实施。必须积极谋划发展平台,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制订规划分解落实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健全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二五”规划是宁波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