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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稿源: 东南商报   2011-10-17 07:05:28报料热线:81850000

社工在走访。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4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化与设计。

  新社工3年内须取得“资格证”

  根据《意见》,到2012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达到85%以上;到2012年市六区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他县(市)2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到2015年市六区4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他县(市)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录用采取选任和招聘两种方式,以招聘为主。选任主要指通过上级党组织任命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通过党内选举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委员,以及通过社区居委会选举依法当选居委会成员的人员,符合县(市)区统一制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录用资格条件的,经县(市)区审核同意后,由街道(乡镇)直接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其他人员录用一律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从2011年起,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现有45周岁以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5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为更好地方便居民办事,从2011年起,每个社区应有1~2名居住在本社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培训更健全考核更完善

  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市级重点开展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示范教育培训,县(市)区负责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街道(乡镇)负责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工作,专项教育培训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7天,其他人员不少于5天,新招聘人员初任上岗培训不少于2天。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对在社区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给予学费补助。加快推动社区专职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提升,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街道(乡镇)党(工)委负责社工的领导和管理。合理设置社区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全面实行社工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代理代办等服务制度。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采取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等考核方式,考核社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群众满意度和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工资福利待遇也要相应提高

  《意见》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其他人员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和《劳动法》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每两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加大社工力量配置,一般按每300户居民配1名社区工作者,对弱势群体、老年人较多,基层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配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意见》提出,要关心社区专职工作者成长进步,对其中的优秀分子,要积极培养发展成为党员,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加大从社区专职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计划选拔优秀人员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县(市)区每两年要组织开展一次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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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解读

稿源: 东南商报 2011-10-17 07:05:28

社工在走访。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1〕4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化与设计。

  新社工3年内须取得“资格证”

  根据《意见》,到2012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力争达到85%以上;到2012年市六区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他县(市)2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到2015年市六区4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其他县(市)30%以上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录用采取选任和招聘两种方式,以招聘为主。选任主要指通过上级党组织任命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通过党内选举当选为社区党组织委员,以及通过社区居委会选举依法当选居委会成员的人员,符合县(市)区统一制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录用资格条件的,经县(市)区审核同意后,由街道(乡镇)直接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其他人员录用一律采取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从2011年起,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现有45周岁以下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须在5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为更好地方便居民办事,从2011年起,每个社区应有1~2名居住在本社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培训更健全考核更完善

  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市级重点开展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示范教育培训,县(市)区负责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街道(乡镇)负责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工作,专项教育培训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明确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7天,其他人员不少于5天,新招聘人员初任上岗培训不少于2天。鼓励和支持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对在社区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给予学费补助。加快推动社区专职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者提升,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街道(乡镇)党(工)委负责社工的领导和管理。合理设置社区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全面实行社工包片联户、上门走访、服务承诺、错时上下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代理代办等服务制度。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采取组织考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等考核方式,考核社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群众满意度和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工资福利待遇也要相应提高

  《意见》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年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其他人员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和《劳动法》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每两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加大社工力量配置,一般按每300户居民配1名社区工作者,对弱势群体、老年人较多,基层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配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意见》提出,要关心社区专职工作者成长进步,对其中的优秀分子,要积极培养发展成为党员,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加大从社区专职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计划选拔优秀人员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县(市)区每两年要组织开展一次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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