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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同时启用
稿源: 东南商报   2011-10-25 13:05:50报料热线:81850000

东南商报 通讯员 张淑蓉

  近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将与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一起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笔者就《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采访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徐立敏。

  《条例》出台保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到2011年上半年为止,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登记资金数额1.5万亿元,从业人员7333.95万人。个体经济已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条例是对1987年颁布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的全面修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为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制保障。

  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都是为了指导各级工商机关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配合并保障新《条例》的顺利实施。与此相配套,2011年11月1日起,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正式启用;个体工商户在开业登记或办理变更登记、补领执照时换发新版执照。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取消个体工商户的人数和身份限制

  《条例》取消了原暂行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和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可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范围上实行法不禁即入的原则,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另外,个体工商户经预审批可以使用名称,经营方式不受限制,还可自主选择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等。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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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个体工商户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

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同时启用

稿源: 东南商报 2011-10-25 13:05:50

东南商报 通讯员 张淑蓉

  近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将与国务院颁布的《个体工商户条例》一起于201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日前,笔者就《个体工商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采访了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徐立敏。

  《条例》出台保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到2011年上半年为止,全国共有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登记资金数额1.5万亿元,从业人员7333.95万人。个体经济已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条例是对1987年颁布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的全面修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发挥个体工商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作用,为鼓励、支持、引导和规范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更完善的法制保障。

  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格式规范》,都是为了指导各级工商机关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从而更好地配合并保障新《条例》的顺利实施。与此相配套,2011年11月1日起,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将正式启用;个体工商户在开业登记或办理变更登记、补领执照时换发新版执照。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取消个体工商户的人数和身份限制

  《条例》取消了原暂行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和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身份限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招用从业人员”,“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可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范围上实行法不禁即入的原则,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依法予以登记”;另外,个体工商户经预审批可以使用名称,经营方式不受限制,还可自主选择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等。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扶持、服务措施,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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