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骑摩托车把邻居撞了,因女友是无证驾驶,为了逃避责任和获得保险公司理赔,找人“顶包”,而被撞的邻居碍于情面竟也答应了,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昨日,镇海法院对一起疑似保险诈骗的民事案件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被撞人同意肇事方找人“顶包”
2008年初的一天,四川绵阳人阿芗宴请好友,由于菜品准备不足,她着急地出门,就骑上一朋友的摩托车到菜场去买菜,过马路时,将路上行走的柳某撞伤。
事故发生后,惊慌失措的阿芗打电话给自己的男友庄某。庄某和其亲戚范某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柳某是自己的邻居。因阿芗是无证驾驶,为了逃避责任和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庄某建议由范某“顶包”。柳某碍于情面,竟答应了。
当天晚上,双方在柳某家里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范某驾驶庄某的商务车将柳某撞伤,双方同意报保险公司理赔。
柳某后来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及塌陷。
想到要保险公司理赔,先要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于事故发生多日后才报案,交警告知他们无法查清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也无法确定责任承担,故对事故责任不予认定,同时告知他们可以到法院起诉。
“顶包”人在法庭上反悔了
柳某于是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柳某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3万元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庄某、范某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庭上,已经找律师咨询过觉得事态严重的庄某和范某不愿再“顶包”了,一口咬定是阿芗骑摩托车把柳某给撞了。而柳某却坚持说是范某驾驶庄某的商务车把她给撞了,有协议书、报案通知单等为证。保险公司基于庄某和范某的答辩,当然不同意对柳某的损失进行理赔。
双方各执一词,法院一时难以认定事实。
庄某想,只有叫阿芗出庭作证,才能证实事实真相,但阿芗在柳某起诉前已回四川老家,手机也停机,联系不上了。
镇海法院在审理中,觉得事有蹊跷,有可能涉嫌保险诈骗,于是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但公安部门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又退回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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