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害怕涉嫌骗保最终撤诉
为了将事实真相查个水落石出,镇海法院法官决定到四川绵竹找阿芗了解情况。
费尽周折后找到了阿芗。可她也说不清楚,只是反复强调此事与她无关,应该找庄某、范某。
最后,法官找到了摩托车的主人张某。张某称,当天是阿芗把他的摩托车骑走了,不久庄某对他说起过阿芗把人给撞了,他就到事故现场把摩托车骑回来,但他没有看到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
掌握了这个情况后,法官找柳某谈话,并告诉她,骗保过程中,如果骗到了钱,就可能构成犯罪。而从目前掌握的证据看,柳某正处在危险的边缘,再执迷不悟地往前走,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官这么一说,柳某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最终申请撤回起诉并得到法院同意。
法官说法:骗保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
现实中,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出现因受害方法律意识不强,为了尽快得到医疗费赔偿而匆忙与对方私自达成协议的现象。
如果事故没有经过当地交警部门处理、定责,又没有保险公司参与核定损失,保险公司核实不了事故责任以及实际损失情况,最后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纠纷,就会给当事双方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同时,如果受害方因受伤后留下的隐患以及后续的治疗问题,再要求赔偿时,往往因已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而使双方产生纠纷,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因此,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选择私了须慎重。
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当事人不仅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理赔,相反如果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还可能触犯刑律。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宁波晚报记者 胡菲 通讯员 焦川 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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