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建基金立法规
精彩回放:7月中旬,由市慈善总会报送的“千村慈善帮扶基金”慈善项目获得了我国公益慈善领域中的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
近几年,我市各慈善机构和相关单位建立了各式各样的爱心基金。为了规范慈善救助,我市制定实施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千村慈善帮扶基金”起源于江北区,2008年,江北区慈善总会率先建立了“村级慈善帮扶基金”,至当年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起了1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村级慈善帮扶基金,基金总额1.01亿元。2010年初,市慈善总会吸取江北区的成功经验,推出了“千村慈善帮扶基金”工程,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共建立了村(社区)慈善帮扶基金1056个,基金总额4.95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27亿元,其余资金按捐赠协议在以后几年陆续到位。
7月29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了《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我市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这是我国副省级城市首个获批的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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