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11月9日,宁波港发布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宁波港表示,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视市场情况择机发行。第一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约5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第二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时机和募集资金的用途,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李令红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届时公司债务和运营情况确定。
东南商报记者王婧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