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亚清 通讯员 沈丽群 蔡立春)日前,我市启动2012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筹资工作。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新一轮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均有提高,补偿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让参合群众“花小钱、防大病”,享受到更多的医疗实惠。
据介绍,2011年度人均筹资标准将从上年的380元提高到今年的50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比上一年增加了30元。在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基础上,财政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补助比2011年增加90元,增长34.6%。
为了让所有农村孕产妇享受到更多实惠和便利,新一轮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将孕产妇分娩纳入住院补偿政策范围。与此同时,还扩大了特殊病种门诊范围,特殊病种从原来的6种增加至11种;扩大了定点就医范围,将浙江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肿瘤医院、儿科医院,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学中心、新华医院纳入我市住院统筹定点医院范围。
与2011年相比,明年的住院补偿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市内三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提高15%,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分别提高5%;市外定点和非定点医院分别提高10%和5%。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比例也有提高,市内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和市外定点、非定点医院补偿比例分别从55%、65%、65%、25%、10%提高到各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普通门诊补偿中,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补偿比例提高10%;定点服务站和市级医院(除市人民医院外)门诊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补偿封顶线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宫颈癌和乳腺癌手术治疗二个病种,其在本市人民医院、市妇保院手术治疗的住院补偿比例从55%提高到80%。提高了连续参合人员保障待遇,连续参合人员统筹年度普通门诊、住院补偿封顶线分别从1000元、15万元提高到2000元、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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