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恋爱期间的花销,分手后是否还能再追究?前几天,一对昔日恋人就因此在街头上演了一场“角逐”。
几天前的晚上8时左右,东柳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其驾车在桑田路和中山路交叉路口被一男子拦车威胁。民警一开始还以为她遭到拦路抢劫了,立即赶赴现场营救。
“当时现场一片混乱。”出警的陈警官说,一辆红色本田思域斜停在雨中,车窗车门关得紧紧的,一名年轻女子坐在车里,神情非常紧张。一辆黑色奥迪Q7则横在该车前面。一男子正冒雨拍打着女子的车窗,情绪非常激动。
陈警官上前询问,男子更加激动,声称要教训车里的骗子。这时,思域车突然以警车为掩护快速掉头离去。
奥迪男一把甩开陈警官,跳上奥迪Q7紧追而去。为防止事态升级,陈警官也立刻开车追赶。最终,陈警官抄近道在东柳坊东门口拦住了两辆车,并把争执双方带回所里处理。
经了解,本田女李梅和奥迪男陈亮(两人均为化名)曾相恋了两三年,分手有一年多了。
陈亮说,恋爱期间,李梅花了他一大笔钱后便向其提出分手,在遭到拒绝后又不辞而别。这一年来,他一直在寻找李梅的下落,没想到事发当天在桑田路上意外碰上了,便上前讨要说法。
李梅则哭诉称,她是因为和陈亮没感情才分手的。再说,恋爱期间她也付出了青春和感情,也损失不少,两人互不相欠。
民警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陈警官的调解下,陈亮情绪渐渐平稳。
对此,民警也提醒正在恋爱中的年轻朋友,即使是在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也最好适可而止,以免为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通讯员汪艇 东南商报记者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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