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宁波余姚市出台《名特优教师奖励办法》,从2011学年度起实施。名特优教师每月可享受300~1200元不等的津贴。
《办法规定》,省特级教师除享受省、宁波市规定津贴外,再享受每月1200元津贴;宁波市名校长、宁波市名师每月享受800元津贴等。
据了解,名特优教师的范围为:获得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校长、宁波市名教师、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宁波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余姚市名师、余姚市学科骨干教师、余姚市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东南商报记者 陈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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