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应科苗)大米缺斤短两竟是“潜规则”,米店老板拒绝赔偿。幸而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1月9日上午,蒋某在五乡镇一家米店购买了一袋25公斤装的大米。背米回家的路上,蒋某感觉分量有些不足。回到家后,他立即将这袋米称了一下,发现实际重量是21.5公斤。
随后,蒋某气冲冲地赶到米店交涉,但店老板不予理会,认为袋装大米缺斤短两是常有的事,拒绝赔偿。因得不到满意答复,蒋某向消保委五乡分会投诉。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店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蒋某道歉,并支付了200元赔偿金。
消保委在此提醒,购买袋装米时,最好当面过秤,同时检查米袋的缝口线,米店自己缝制的缝口线比较粗糙,不规范,拆封也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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