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4日讯在宁波市江东区,被引进的领军和拔尖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购房补助;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紧缺专业人才,或具有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人才,可享受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该区引进人才,还能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领军和拔尖人才最高可获百万购房补助
前天上午,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宁波市江东区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这一政策是宁波市第一个关于人才住房保障的专项政策。
政策共分为6章22条,通过购房补助、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三举并措,突出租房补贴的方法,最大限度地解决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
该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宁波市江东区企事业单位正式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海外创新创业人才、硕士以上紧缺人才及大学生创业人才。
在购房补助上,被引进的领军和拔尖人才能享受到的标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人民币,第二层次补助30万元,第三层次补助20万元。
符合条件的人才还能享受租房补贴
而租房补贴是宁波市江东区适用面最广、力推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主要针对中心城区特点而制定。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能分别享受到每月500元、1000元、1500元的租房补贴,可享受3年。
该政策还规定,所有符合购房补助条件或符合租房补贴条件以及教育、卫生系统等新引进的高层次领军拔尖人才,均可以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以30平米-60平米为主,户型包括单间、一室户和二室户;租金按照人才条件,由江东区人才专项资金予以半额至全额补助。签约租期一般不超过5年。
“安居才能乐业,人才住房保障目前已经成为各地人才引进最重要的瓶颈之一,也是人才是否能够留住的一个重要因素。”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胡冬平表示,出台人才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就是为了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胡冬平透露,这一政策出台后,该区每年将至少投入500万,受益的人才估计在600人左右。
此外,这也是宁波市江东区连续第三年在引进人才方面上推出“重磅政策”,效果都很不错。
胡冬平说,2008年该区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5家,而去年推出相关鼓励政策后,今年这个数字已到61家,仅以这些“猎头企业”上交的税收为例,2008年是15万,今年预计将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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