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应科苗通讯员戴鹏云)一个茶杯40元、一个电视遥控器180元……宾馆自行标价,要求消费者高价赔偿。近日,五乡工商所12315调解了一起住宿纠纷,支持消费者拒绝宾馆的高价索赔要求。
10月7日晚,来自绍兴的章先生来我区出差,在五乡镇一家宾馆住宿。次日早晨,章先生洗漱时不慎打碎玻璃杯。章先生后被要求加付40元作为赔偿。章先生认为自己打碎的玻璃杯不值40元。随后,宾馆出示《住客须知》,里面赫然写着“损坏一个茶杯赔付40元、损坏一个电视遥控器赔付180元……”等内容。在章先生看来,这是宾馆设定的霸王条款,他遂向12315投诉。
五乡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住客须知》是宾馆单方面制定的,且定价与市场价相距甚远,属于“霸王条款”,对住客没有约束力。经核实,打碎的玻璃杯进价为4元,章先生最终赔偿宾馆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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