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明知两个小弟涉嫌一桩血案,36岁的宁海人蒋某为讲“大哥”义气,仍为他们提供藏身居所,并资助生活。昨天,蒋某因涉嫌窝藏罪,被宁海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20多岁的杨某和连某(均已判刑)是贵州人。2007年,他们结识蒋某后,一直奉他为大哥,跟其混日子。
今年8月12日凌晨,杨某、连某与人争执斗殴中,将一人当场刺死,另一人刺伤,后对方经抢救无效死亡。为逃避警方追捕,杨某打电话向“大哥”求助,而蒋某在知情下,仍为两人提供躲藏的住处,并资助1000元钱供他们平时生活开支。
承办此案的宁海县检察院公诉科滕云教导员指出,蒋某不希望朋友出事乃人之常情,但任何人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窝藏行为不仅没有帮到朋友,还害了自己。如果蒋某当时劝杨某、连某投案自首,他们也能得到从轻处理。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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