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本报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了电动自行车长效整治“金点子”征集活动,市民参与热情很高,纷纷通过微博、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多种渠道提供“金点子”。参与的市民中,有七八十岁的高龄老人,有“90后”网络弄潮儿,有普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有桃李芬芳的大学教授……
至11月16日零点活动截止,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共收到3000多个“金点子”。面对这些金点子,参评民警连连感叹“受益匪浅”。
有些“金点子”已付诸实施
昨天一大早,市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及相关专家汇聚交警支队宣传处办公室,认真评议了市民递交的3000多个“金点子”。评议持续了整整一天,最终评选出了8名“金点子”奖得主。
“这些‘金点子’,涉及目前应采取的措施到长远规划,给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不错的建议,有些甚至是我们没有考虑到的。”非机动车辆管理所王警官说,有些“金点子”,如“大力推行给电动自行车上保险”、“建立非机动车查询系统”等已经采用,相关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大多数“金点子”呼吁从源头抓起
记者采访中发现,大多数“金点子”都强调整治电动自行车要从源头抓起,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与销售环节做工作。
市民王先生说,杭州现在基本上看不到超标车,那是因为杭州在浙江省列出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目录基础上,再列出自己的新目录,不允许超标车在普通卖场销售。这样的成功案例,要多部门配合。
还有市民犀利地指出,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比较成熟了,是时候让相关厂家以及经销商来承担一些社会责任了。而行业协会也该主动站出来,积极配合规范管理工作。
市民朱先生在“金点子”中提到,如果市民无法从宁波的销售点购得超标车,那么抓一辆就少一辆。
记者昨天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10月21日—10月31日,共处罚闯红灯2711起,骑车带人13181起,警告4145起;11月1日—16日,共处罚闯红灯5560起,骑车带人14255起,警告5291起。
交警部门表示,整治将长期进行,欢迎市民监督。
一等奖“金点子”
建立电动自行车车主和经销商信誉系统,依据这一系统实施奖励和处罚;清晰界定电动自行车身份,便于与机动车区分管理;建立符合宁波实际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目录,从源头上杜绝超标车销售。记者 徐叶 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金点子”有奖征集获奖名单
一等奖 奖金1000元
陈振腾 手机尾号 5314
二等奖 奖金500元
常勤毅 手机尾号 7550
俞毓娣 固话尾号 7650
三等奖 奖金200元
钟荷英 手机尾号 4511
陈纯一 手机尾号 1266
郑英川 固话尾号 0099
浮云雁 微博网名
林家宁 住余姚市临山镇
南二弄21号
领奖地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207室(宁波市兴宁路48号)。
领奖时间:下周二(11月22日)起,至上述地点领取奖金及“金点子”奖状。另请市民带上相关身份证明,详情可咨询宣传处联系电话:0574-8198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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