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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检察院和食安办齐抓食品安全监管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1-22 09:18:52报料热线:81850000

丁 安 绘

  一棵豆芽菜该归哪个部门管?这个问题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一场讨论,我市相关部门也采取行动寻求保障食品安全的新途径:是发现问题后被动处理还是事前防范保障安全?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列为新的罪行,海曙区在国内首创由检察院和食安办齐抓共管,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单位就各自监管环节签订责任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为市民的食品安全再添保障机制。

  食品监管渎职罪成为新的刑罪

  “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随着食品安全事故频频见诸于媒体,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正式实施,其中食品监管渎职罪成为新的刑罪,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一规定的出台引发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讨论,对监管执法产生积极影响。“修正后的刑法单独列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意义重大。如果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海曙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王英说。

  绷紧“预防弦”,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重在预防。海曙区率先在全国采取措施,由区食安办和检察院联合出台一系列制度,督促执法人员正确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职务犯罪。“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补救是被动反应,食品安全监管一定要以做好预防工作为中心。防范食品监管执法公务人员在履职上的疏忽或失职,是一项提升监管效能、做好食品事故预防的重要保障机制。因此,要通过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海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兴丁说。

  在海曙区出台的这些制度中,最为显眼的是一份责任状。该区食安办、工商、质监、卫生等单位纷纷就各自的监管职能和风险情况签订责任状,各单位完善内部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力争食品安全监管不发生重大事故,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不发生职务犯罪。此外,检察院还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发一份预警检察建议,使全区的“预防弦”始终牢牢绷紧着。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部门,现阶段经常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明晰、互相踢皮球的现象。”一监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联动预防机制将各有关部门聚集在一起,及时进行信息交流,有效填补了监管空白,也便于各部门及时沟通,快速应对。”

  据悉,随着联动工作开展,海曙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各执法单位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有效消除监管执法人员正确履职的后顾之忧,确保居民群众饮食安全。

  宁波日报记者 张 燕 海曙记者站 许玉芬 鲍婷婷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海曙区检察院和食安办齐抓食品安全监管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1-22 09:18:52

丁 安 绘

  一棵豆芽菜该归哪个部门管?这个问题曾经在社会上引起一场讨论,我市相关部门也采取行动寻求保障食品安全的新途径:是发现问题后被动处理还是事前防范保障安全?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列为新的罪行,海曙区在国内首创由检察院和食安办齐抓共管,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单位就各自监管环节签订责任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为市民的食品安全再添保障机制。

  食品监管渎职罪成为新的刑罪

  “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随着食品安全事故频频见诸于媒体,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正式实施,其中食品监管渎职罪成为新的刑罪,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一规定的出台引发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讨论,对监管执法产生积极影响。“修正后的刑法单独列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意义重大。如果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海曙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王英说。

  绷紧“预防弦”,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重在预防。海曙区率先在全国采取措施,由区食安办和检察院联合出台一系列制度,督促执法人员正确认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职务犯罪。“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的补救是被动反应,食品安全监管一定要以做好预防工作为中心。防范食品监管执法公务人员在履职上的疏忽或失职,是一项提升监管效能、做好食品事故预防的重要保障机制。因此,要通过狠抓职务犯罪预防,助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海曙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兴丁说。

  在海曙区出台的这些制度中,最为显眼的是一份责任状。该区食安办、工商、质监、卫生等单位纷纷就各自的监管职能和风险情况签订责任状,各单位完善内部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力争食品安全监管不发生重大事故,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不发生职务犯罪。此外,检察院还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发一份预警检察建议,使全区的“预防弦”始终牢牢绷紧着。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部门,现阶段经常存在职能交叉、权责不明晰、互相踢皮球的现象。”一监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联动预防机制将各有关部门聚集在一起,及时进行信息交流,有效填补了监管空白,也便于各部门及时沟通,快速应对。”

  据悉,随着联动工作开展,海曙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各执法单位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有效消除监管执法人员正确履职的后顾之忧,确保居民群众饮食安全。

  宁波日报记者 张 燕 海曙记者站 许玉芬 鲍婷婷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