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巫客霞 通讯员张 黎 沈铁军)今年4月,骆驼街道朝阳村王阿姨发生车祸,医疗费花去5653元。多亏还有新农合附加意外伤害险,日前,王阿姨告诉记者:“我是困难户,能拿到3600元赔付金真高兴,感谢政府的好政策。”
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受意外伤害农民的保障力度,我区自2008年12月起由政府出资投保,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在全省率先开展新农合附加意外伤害险。三年来,累计有745名农民发生意外伤害,共得到保险公司赔付金450.51万元,人均赔付6000余元,弥补了参合农民家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资金赔付率达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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