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取4个字的名字
当初觉得4个字的名字挺有个性,但随着孩子渐渐长大,越来越觉得这名字不太方便。这不,江东潜龙社区的方先生近日就去户政中心打听了一下,想把孩子的名字改成3个字的。
有个女孩爸爸姓陈、妈妈姓张,于是被取名叫陈张芳子,一开始家人都觉得这个名字挺有意思的,可等孩子上学后,发现班上只有她一人名字是4字,同学们都觉得很新奇,经常追问她是不是日本人,还总拿她的名字起外号、开玩笑……最后孩子实在受不了了,父母只好将女儿的名字又改成了3个字的。
民警提醒孩子的性格大多还是随大流的,4字的名字会让同学产生好奇,如果取得不好或者太过另类,就容易成为同学开玩笑的对象,从而对孩子的正常交往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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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以上改名字要征得本人同意
姓名是一个人对外的一种称呼,只是区分于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标志,本身就没有什么特定的意义,因而建议市民不要赋予姓名太多的功能。
对于要求变更姓名的,公安机关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变更的理由一般为: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东南商报记者范洪 通讯员黄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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