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拿着从他人手中转让来的超市购物卡,在超市购物结账时,被告知此卡已被购卡者“挂失”无法使用。11月24日,在育才路开店的朱女士就碰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今年上半年的一天,一名男士向朱女士出售了6张面额500元的华润万家超市购物卡,在超市收银处查实余额后,朱女士支付了2790元。
过了几天,朱女士去超市购物,却在结账时遇到了麻烦。
收银员告诉朱女士,她的这几张卡都显示不出金额,建议她去位于桑田路的总店查询一下。
总店服务台的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这几张卡被挂失了。查询表明,这几张卡是从福明店卖出的,挂失也是在那里办的。
朱女士来到福明店,找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几张卡是消费者凭着最初的购买凭证,上门办的挂失。
“可购物卡的背面明明标注着‘此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不记名、不挂失’等字眼,而且再向总店服务台询问时,工作人员也明确答复,此类购物卡无法办理挂失手续。”朱女士说,她无法接受购物卡被挂失的事实。
11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超市方。
超市负责公共事务的胡女士告诉记者,按照店里的规定,此类购物卡一经售出是不记名、不挂失的。但如果有购卡者来向超市反映自己所购的卡不见了,也能够拿出最初的购买凭证,超市方会将他(她)所说的购物卡暂时冻结,“对持卡人来说,他的卡只是被暂时冻结,并不是永远无法使用。”
对朱女士反映的情况,胡女士说可能是当时工作人员没有解释清楚,才造成这样的误会。最近两天店里会解除冻结重新开通。
昨天上午,朱女士告诉记者,超市方已经和她联系过,她的6张购物卡今天就可以重新使用了。宁波晚报记者 胡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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