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建设公租房,要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同时,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这是上个月出台的《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明确的方向。企业建公租房的政策“口子”已开,但具体如何操作?昨天来自市住建委的消息说,北仑就此专门出台了政策——这在浙江省内尚属首例。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为此特别批示:“北仑试点很有现实意义,省建设厅要给予关注。”
北仑该政策,名为《北仑区工业企业建造公共租赁房办法(试行)》。按照其中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内工业企业,方可自建公租房:2010年工业总产值在20亿元以上,利润2亿元以上、税收5000万元以上,职工数1000人以上,可用建公租房土地不少于15亩。
之所以设定这样的“门槛”,北仑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严勤志解释说:“居住区与厂区必须有一定距离,而小企业面积小、厂区与备用住房用地距离太近,很难通过环评。另外,如果由小企业在小块土地上零散建房,也不便于管理。”
按照政策,北仑工业企业自建公租房的土地,主要来源于两类:一是自用的存量工业、办公用地,一是自用的住宅用地。区政府将视用地性质不同,给予企业不同的建设补贴。具体而言,对在自用住宅用地上建造公租房的,给予40元/平方米的开发建设补助;对在自用存量土地上建造的、日后要交由区政府统筹的15%房源,则补贴60元/平方米。
所谓15%的政府统筹房源,即企业在自用的工业用地、办公用地上所建的全部公租房,其中的15%房源要交给政府统筹分配。也就是说,非企业员工的一部分住房困难群体,也能从企业自建公租房行为中受益。
据介绍,目前,北仑已有宁波钢铁、海天集团、申洲公司等三家企业,启动自建公租房,总房源3000余套。就这三家企业的公租房设计方案看,这批公租房均以高层、小高层为主,套型面积都在40—60平方米,会有统一的内部装修,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至于企业自建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由北仑区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如果企业要减轻本企业员工负担,可以另行补贴。”严勤志说。同时,为防企业变相将自建公租房作为员工福利、自行扩大供应对象,北仑政策明确,对租住企业自建公租房的员工,是否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事先必须交区保障办审核;企业内部分配方案以及日后管理办法,也需要报区住房保障办批准后才能实施。
而鉴于企业自建公租房的土地,性质多为工业、办公用地,且政策规定房子建成后土地性质不准改变,严勤志表示,这批房源不会变成二手住房流入市场交易。“我们规定,这类公租房的产权属于企业整体所有,只有企业一本产权证,不能分割出售。”严勤志说。
公租房建设一般为政府民生工程,企业为何乐意参与?申洲公司总经理助理徐惠国一语道破:“为了企业留人。”徐惠国介绍说,公司现有员工约5万名,绝大部分一线员工都来自外地;虽然有员工宿舍,但都是六人或八人一间,“要留住业务骨干、中层管理人员,还得多想办法。”
市住建委方面通过前期走访,也得出结论:本市部分大型企业为了应对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应对“用工荒”现象,达到留住人才,留住职工的目的,普遍有强烈的自建公租房的愿望。不过,相比于政府,企业自建公租房,面临土地来源、建设经验等等诸多需要突破的难题——“因此,北仑现在的实践得失,能给其他地方很好的借鉴。”
宁波晚报记者程旭辉 通讯员陈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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