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企业兼并重组又有利好,昨日,市工商局发布消息称,公司债权可转股权以增加注册资本,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这一新政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出现了资金困难,关于债权出资的社会呼声较高,企业债权出资需求迫切。市工商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兼并重组步伐,最近出台了《关于工商登记支持我市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为企业债权转股权提供了政策支持。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意见》支持投资者在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商标专用权、公司股权、债权等各类资本权属出资。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增加注册资本的,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非货币出资比例以全部注册资本额为基准计算,无需限制增资部分非货币出资比例。鼓励企业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
《意见》除了重点鼓励石化、钢铁、船舶、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纺织、轻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等九大产业进行兼并重组,还支持发展与兼并重组相关的评估、会计、审计、代理经纪、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等投融资服务机构。
工商部门将为兼并重组企业开通工商登记“绿色通道”,主动提供优质服务,给予特事特办,可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其间涉及原有的特许经营权、资质、许可证和商标专用权等,凡在有效期内的,允许其继续使用,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工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 通讯员张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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