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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稿源: 慈溪新闻网   2011-11-29 11:03:18报料热线:81850000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威)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黄柏寿分别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施森章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徐华江,市委常委、副市长袁金祥,市政协副主席熊建业,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副院长沈维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副检察长叶芳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炳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龚建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一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施惠芳、孙百南、张定伟、王娇俐为副市长,施惠芳代理市长职务;任命傅其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接受徐华江辞去市长,杨慧芳、戚兴初辞去副市长,陈贺评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代市长施惠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坚持多学多问、勤学善思,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政能力;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坚持勤政敬业、励精图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慈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黄建钧在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事关慈溪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浩大工程。自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来,市政府认真编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每年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今后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打下了坚实基础。希望市政府继续围绕市委的决定和人大的决议精神,采取更积极、更务实、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努力把慈溪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

  黄建钧肯定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希望市政府进一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问责与行政监督,努力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

  黄建钧最后希望新任职的同志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开拓进取、励精图治、勤政廉政的作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新格局、新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

  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同意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计划由1038860万元调整为721400万元。

  关于新一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决定我市新一届各镇(逍林镇已公布)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龙山镇83名 掌起镇74名 观海卫镇127名 附海镇56名 胜山镇63名 新浦镇72名 桥头镇65名

  匡堰镇55名 横河镇82名 天元镇59名 周巷镇108名 长河镇71名 崇寿镇58名 庵东镇95名

  关于接受徐华江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徐华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徐华江提出的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杨慧芳、戚兴初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杨慧芳、戚兴初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杨慧芳、戚兴初提出的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施惠芳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施惠芳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

  关于接受陈贺评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陈贺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陈贺评提出的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傅其云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傅其云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关于接受张定伟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张定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张定伟提出的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职名单(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施惠芳、孙百南、张定伟、王娇俐为慈溪市副市长。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名单(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史久瑜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文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何旭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蒋君亚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俞朝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徐坚锋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史久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文源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何旭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蒋君亚的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童平凡、兰杰、施亚萍、陆伯安、岑国明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名单(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傅其云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宁积宇、孙涛、孙淑泽、李勋文、宋杰、范宏昕、施丹莹、陶敬军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郑绍达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稿源: 慈溪新闻网 2011-11-29 11:03:18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威)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建钧、副主任黄柏寿分别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长、叶黎明、陈国权、孙根德、施森章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书记徐华江,市委常委、副市长袁金祥,市政协副主席熊建业,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松来、副院长沈维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副检察长叶芳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炳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龚建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一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施惠芳、孙百南、张定伟、王娇俐为副市长,施惠芳代理市长职务;任命傅其云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会议接受徐华江辞去市长,杨慧芳、戚兴初辞去副市长,陈贺评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代市长施惠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坚持多学多问、勤学善思,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政能力;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坚持勤政敬业、励精图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为民办事,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慈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黄建钧在会上指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事关慈溪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浩大工程。自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以来,市政府认真编制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五年规划,每年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今后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打下了坚实基础。希望市政府继续围绕市委的决定和人大的决议精神,采取更积极、更务实、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把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努力把慈溪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

  黄建钧肯定了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希望市政府进一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问责与行政监督,努力提高我市依法行政水平。

  黄建钧最后希望新任职的同志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开拓进取、励精图治、勤政廉政的作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新格局、新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

  关于批准调整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改革局局长莫志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同意2011年慈溪市千万元以上政府投资计划由1038860万元调整为721400万元。

  关于新一届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决定我市新一届各镇(逍林镇已公布)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龙山镇83名 掌起镇74名 观海卫镇127名 附海镇56名 胜山镇63名 新浦镇72名 桥头镇65名

  匡堰镇55名 横河镇82名 天元镇59名 周巷镇108名 长河镇71名 崇寿镇58名 庵东镇95名

  关于接受徐华江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徐华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徐华江提出的辞去慈溪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杨慧芳、戚兴初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杨慧芳、戚兴初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杨慧芳、戚兴初提出的辞去慈溪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施惠芳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施惠芳副市长代理慈溪市市长职务。

  关于接受陈贺评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陈贺评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陈贺评提出的辞去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傅其云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傅其云副检察长代理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关于接受张定伟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张定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经审议,决定接受张定伟提出的辞去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职名单(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施惠芳、孙百南、张定伟、王娇俐为慈溪市副市长。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名单(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史久瑜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徐文源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何旭强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蒋君亚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俞朝辉为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徐坚锋为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史久瑜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文源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何旭强的慈溪市人民法院范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蒋君亚的慈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周红的慈溪市人民法院浒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童平凡、兰杰、施亚萍、陆伯安、岑国明的慈溪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慈溪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名单(2011年11月28日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傅其云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宁积宇、孙涛、孙淑泽、李勋文、宋杰、范宏昕、施丹莹、陶敬军为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郑绍达的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