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而且从业人员必须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将从12月2日起施行的《宁波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安评机构如出具虚假报告将被“喊停”。
安评走过场频酿惨祸
昨天,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即将过去的2011年,频发的安全事故在人们心中成为一个难以抹去的阴影。留心这些事故的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发生事故的企业几乎无一例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其中不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是近两年获得的。
10月28日4时30分左右,位于鄞州区集士港的宁波市鄞州赛兴采石场,挖机驾驶员武某驾驶挖机将石块塘渣装入拖拉机时,位于挖机上方的宕面发生坍塌,将挖机和拖拉机压进,其中武某被压身亡。类似在高危行业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还有不少。据了解,安全评价不严格把关、弄虚作假的情况,在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中是普遍现象。“一些安评机构唯利是图,走过场,甚至协助高危企业炮制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为今后埋下隐患。”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昨天说。
大榭一家油品储存企业的安监人员说,一些在安全上投入很大资金的企业和这些弄虚作假的企业不在同一市场经济起跑线上竞争,最后使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弄虚作假。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宁波从事安评工作的机构共有12家,其中4家是在宁波注册的。而需经安评机构进行评价的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达3000家左右。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企业为了顺利拿到“合格”的安评报告进而拿到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些安评机构为了获利,双方往往配合造假,使不安全的评价报告“出炉”。
真正被“喊停”的为何为零
记者昨天获悉,今年1到8月份,宁波有981家企业获得安全评价报告。但是,在事故不断的背后,截至目前没有一家真正被“喊停”的评价机构。仅仅在2009年,有2家评价机构因为弄虚作假被省安监局通报批评。
根据下月2日施行的新《办法》,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而且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新《办法》还规定,对违法违规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列入“警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停止在我市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六个月。
不过,市人大代表徐卫民认为,虚假安全评价层出不穷源于代价成本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也就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区区几万元罚款对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显然小得多。”徐卫民说。
而且,据市安监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安监总局的这个《办法》,罚款必须由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宁波市安监部门对违规安评机构的最高处罚权限是“停止在我市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六个月”。
徐卫民建议,必须要引进责任追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安全评价,就要给予严厉处罚。只有这样,虚假的安全评价才会有效遏制。
宁波晚报记者 蔡铁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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