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蒋 凯 通讯员 冯 筏)如今很多人都拥有一张或者多张信用卡,但一些人不知道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且金额较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近日,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件。
2008年8月,28岁的奉化人王某向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于当月消费、取现共29892元,到了还款期限,王某未能按时还款。之后,银行分别以挂号信、电话等方式对王某进行多次催讨,可时至案发,王某仍欠银行本金及利息22529.41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已经触犯了刑法相关条文,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审理此案的王法官告诉记者,今年下半年以来,此类的信用卡案件不断增加,共受理15起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这些案件有一个共性,就是信用卡持卡人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概念不了解。如果信用卡持卡人进行透支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还款,数额较大,经过银行两次以上催讨,超过3个月,仍然未能还款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工作人员提醒信用卡持卡人一定要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进行透支,不然很有可能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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