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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一车占两位 4天无人开车主电话是空号
稿源: 宁波晚报   2011-12-01 07:17:41报料热线:81850000

不仅乱占车位,而且挡了道。

  昨天,海曙区丽园尚都大厦一业主给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打来电话:“在我们地下车库,有辆车不光占了人家的车位,还有半个车身横在过道上。这车已经停了好几天了,一直没人开走。现在,我们开车进出,就跟绕桩似的。”

  一车占两位,四天无人开

  丽园尚都大厦地下车库有两层,共400多个车位,其中有私家车位和公共车位,前一种是业主买断产权,后一种对外开放由物业收取停车费。

  被投诉乱占人家车位的是一辆本田商务车,就停在地下车库一层的私家车位区。车屁股占了两个私家车位,大半个车身则横在过道上。原来能容2辆车并排通行的过道,现在被挤得只剩下一辆车的位置。本田商务车左右两侧4扇车窗和引擎盖上,被贴上了6张字条,其中5张写着“私家车位,请勿占用,后果自负”。大厦物业管理人员说,这些是私家车位的业主贴的,在发现自家车位被占后,对方很气愤。还有一张字条是大厦物业管理处贴的告知书,上面留有联系电话,落款日期是11月27日。这意味着,这辆车子已经停了4天。

  一位在大厦里工作的人士向记者反映:“我听别人说,这辆车子原先停在车位上。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车子停成这样了。”物业管理人员为避免过往车辆碰擦,在这车子旁放置了4个黄色的警示桩,还锁住了这车子的左前轮。物业管理处主任助理王先生说:“如果这车子的车主回来,不光要向被占车位的业主道歉,还得把这事说说清楚。”据了解,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已经好几次上门跟被占车位的业主表示歉意,还专门腾出空车位供他们使用。

  交警查车主,电话是空号

  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这事,物业管理处联系过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的答复是无法联系上车主。物业管理处也不敢随便动这车子,因为万一拖车过程中造成车子损坏,怕损失承受不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海曙交警大队。民警根据车牌号码查了车主信息,发现车主不是用身份证登记的,而是用类似护照的证件登记的,拨打车主登记的联系电话发现是空号。民警又立即到现场查看,注意到地下车库是封闭式的且实行物业收费,就表示不在交警管辖范围内因而不好处理。民警还注意到地下车库的进出口高度较低,调派拖车来,也无法进入地下车库作业。

  民警在现场调查过程中也指出了地下车库的管理问题:一是,私家车位上都有地锁,但很多都没锁上,这很难防止外人乱停车;二是,车辆在进入地下车库时,物业管理人员为什么没有进行引导,或者对车子与停车位是否相符进行核对?

  对此,王先生说:“业主不愿把地锁锁上,主要是嫌麻烦;其次,地下车库分两层,有两个出入口,白天有一至两个保安在引导,但由于车辆进出频繁,要做到对每辆车引导,实在是有心无力。”一个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告诉记者,没把地锁锁上,确实是因为嫌麻烦,她的车位曾多次因此被人占用。

  找到车主家,贴了张纸条

  如果这车子长时间无人来认领,物业管理处对车子进行移动,造成的损失该不该由他们承担?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杨晓鸣律师认为,如果物业管理处贴告示,告知乱停放的车主在限定日期内处理,到期仍不见反应,物业管理处为排除这辆车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对车子进行合理移动过程中造成细小损坏,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昨天傍晚,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派人找到了车主的家,但家里也没人。“我们在门上留了张纸条,要求他尽快跟我们联系。我们也在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事,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愿望:让车主早点来,早点来。”

  宁波晚报记者沈之蓥/文唐严/摄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地下车库一车占两位 4天无人开车主电话是空号

稿源: 宁波晚报 2011-12-01 07:17:41

不仅乱占车位,而且挡了道。

  昨天,海曙区丽园尚都大厦一业主给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打来电话:“在我们地下车库,有辆车不光占了人家的车位,还有半个车身横在过道上。这车已经停了好几天了,一直没人开走。现在,我们开车进出,就跟绕桩似的。”

  一车占两位,四天无人开

  丽园尚都大厦地下车库有两层,共400多个车位,其中有私家车位和公共车位,前一种是业主买断产权,后一种对外开放由物业收取停车费。

  被投诉乱占人家车位的是一辆本田商务车,就停在地下车库一层的私家车位区。车屁股占了两个私家车位,大半个车身则横在过道上。原来能容2辆车并排通行的过道,现在被挤得只剩下一辆车的位置。本田商务车左右两侧4扇车窗和引擎盖上,被贴上了6张字条,其中5张写着“私家车位,请勿占用,后果自负”。大厦物业管理人员说,这些是私家车位的业主贴的,在发现自家车位被占后,对方很气愤。还有一张字条是大厦物业管理处贴的告知书,上面留有联系电话,落款日期是11月27日。这意味着,这辆车子已经停了4天。

  一位在大厦里工作的人士向记者反映:“我听别人说,这辆车子原先停在车位上。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车子停成这样了。”物业管理人员为避免过往车辆碰擦,在这车子旁放置了4个黄色的警示桩,还锁住了这车子的左前轮。物业管理处主任助理王先生说:“如果这车子的车主回来,不光要向被占车位的业主道歉,还得把这事说说清楚。”据了解,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已经好几次上门跟被占车位的业主表示歉意,还专门腾出空车位供他们使用。

  交警查车主,电话是空号

  王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这事,物业管理处联系过交警部门,交警部门的答复是无法联系上车主。物业管理处也不敢随便动这车子,因为万一拖车过程中造成车子损坏,怕损失承受不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海曙交警大队。民警根据车牌号码查了车主信息,发现车主不是用身份证登记的,而是用类似护照的证件登记的,拨打车主登记的联系电话发现是空号。民警又立即到现场查看,注意到地下车库是封闭式的且实行物业收费,就表示不在交警管辖范围内因而不好处理。民警还注意到地下车库的进出口高度较低,调派拖车来,也无法进入地下车库作业。

  民警在现场调查过程中也指出了地下车库的管理问题:一是,私家车位上都有地锁,但很多都没锁上,这很难防止外人乱停车;二是,车辆在进入地下车库时,物业管理人员为什么没有进行引导,或者对车子与停车位是否相符进行核对?

  对此,王先生说:“业主不愿把地锁锁上,主要是嫌麻烦;其次,地下车库分两层,有两个出入口,白天有一至两个保安在引导,但由于车辆进出频繁,要做到对每辆车引导,实在是有心无力。”一个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告诉记者,没把地锁锁上,确实是因为嫌麻烦,她的车位曾多次因此被人占用。

  找到车主家,贴了张纸条

  如果这车子长时间无人来认领,物业管理处对车子进行移动,造成的损失该不该由他们承担?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的杨晓鸣律师认为,如果物业管理处贴告示,告知乱停放的车主在限定日期内处理,到期仍不见反应,物业管理处为排除这辆车对其他业主的影响,对车子进行合理移动过程中造成细小损坏,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昨天傍晚,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派人找到了车主的家,但家里也没人。“我们在门上留了张纸条,要求他尽快跟我们联系。我们也在努力想办法解决这事,现在心里只有一个愿望:让车主早点来,早点来。”

  宁波晚报记者沈之蓥/文唐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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