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小伙子把银行卡当成了白菜,在网上买了10多张身份证,从银行骗领出1900多张借记卡,然后再以每张40元到55元的价格出售。昨天,他们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江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各处罚金2万元。
吴某、肖某和上官某都是福建安溪县人,20岁出头。
去年,肖某在一家小企业打工,月薪只有2000来元,这让肖某一直很“郁闷”。
一次听同事说“有人办银行借记卡去卖,一张可以卖四五十元呢!”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肖某对此上了心,2天后就辞了职。
他找来老乡吴某、上官某聚会,提议去贩卖银行卡,三人一拍即合。
去年12月底,他们来到宁波,通过宾馆的电脑上网购买了10多张他人的身份证。随后,他们到各大银行网点用这些身份证骗领借记卡,总计办出了1900余张,然后以一张卡40元至55元的价格出售。
今年1月20日,他们出售的一张信用卡,被购买人用于电信诈骗。警方破案后,顺藤摸瓜抓获了他们,并当场搜出17张用于骗领信用卡的他人身份证,以及尚未出售的借记卡405张。
据三人交代,他们之所以购买身份证来做借记卡,是因为怕用自己的身份证会暴露身份,没想到还是被抓了。
通讯员凌云 东剑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