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过连续两天的检查、评议,11月30日,西周镇顺利通过了省级卫生镇的考核验收,成为继石浦镇后全县第二个省级卫生城镇。
西周镇自2008年获得“宁波市卫生镇”称号后,于2009年开始着手创建省级卫生城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镇创建工作,联合工商、卫生、城管、土管、规划等基层部门,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镇卫生基础设施,积极建立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长远规划、全面提升,不断改善该镇人居环境、创业环境、社会环境。
镇党委书记周坚栋表示,今后,西周镇将借助创建省卫生镇东风,走出一条镇村联动、协调发展的路子,进一步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居民的健康卫生意识,把该镇建设成为更加和谐、优美的生态型临港中心镇。
记者郑丹凤 通讯员朱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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