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市将在天一广场举行文化法制宣传活动,现场分发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读本,展示非法出版物的鉴别方法,并解答群众咨询。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强文化法制建设,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文化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文化法制建设亮点频现。今年4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分别被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评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全国广播影视系统“2006-2010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我市文化执法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活动、网络视听节目专项整治、“私服外挂”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治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整治低俗音像专项行动等80余项整治活动。其中,网吧管理工作的“宁波经验”先后被全国多家媒体报道,并在全国推广。2006年以来,我市文化执法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卷连续5年被市法制办列入“宁波市十佳处罚案卷”,并荣获文化部“2008—2009年度优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办案单位”称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先后分别被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文化部、国家版权局等部委授予“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反盗版百日行动有功集体”等荣誉称号。
同时,我市加快了文化立法和修订进程,如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颁布《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对老字号、手工作坊、工业遗产等反映宁波社会生产发展史和社会主义建设重大成就的代表性建筑等纳入到文物保护中去,填补了文物保护领域的立法空白;重新修订的《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突出文物保护的重点,确定每年的12月8日为宁波名城保护日。鉴于宁波水下文物资源比较丰富,还对水下文物保护区加强了保护和管理。
各种普法宣传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开。在宁波文化网上向群众公开文化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开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在社区、农村、高校、企业举办图片展览、知识竞赛、论坛讲座等活动,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时机,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结合“万场电影千场戏”进农村活动,编排和选择法治内容的戏剧和其他文艺节目送到农村、社区;利用文化惠民活动,如天然舞台进基层演出、群星课堂辅导,以及全民读书节、农民电影节等活动,开展富有创意和特色的法制宣传活动。(宁波日报记者陈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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