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老奶奶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江东公安分局东郊派出所,据她子女转述,老奶奶名叫史彩英,今年已经80岁了,在1960年左右她曾将户口迁出,后于1962年又把户口迁回原址,目前为了领取一笔政府发放的补助,需要办理一份证明。
60年代的档案资料封存已久,民警郑贤萍从档案室内抱出厚厚的一摞户籍档案开始翻阅,但查到当时资料,却发现档案里史彩英的姓居然变成了沈,不过其余信息都比较吻合。由于“史”和“沈”两个汉字在宁波方言里的发音比较接近,有当年登记时出现笔误的可能,但为了慎重,郑贤萍翻找出了80年代的户籍档案资料,一页一页地查阅,终于发现了史彩英的户籍档案,根据对同户人员的信息比对,可以间接证明这两个名字为同一个人。
当郑贤萍将办理好的证明材料交到史彩英手中时,老人激动地向民警连声道谢。
记者从江东公安分局所了解到,由于目前政府有一项新的优惠政策,在60年代初期一批到农村的下乡支青及城镇职工因精简又回到农村务农的工人,现在可以享受最高每月500元的补助,而劳动部门在受理时要求这些人员提供这段时间的户籍迁移资料。因此,有不少老年人前往派出所查找当时的户籍档案资料,并办理相关证明。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前来办理证明的老年朋友注意以下几点:1.不识字的老年人最好有家人陪同;2.查找年代比较久远的户籍资料,最好能携带个人资料,如老的户口本、工作证、退休证等,或口头提供本人详细的户籍迁移情况,方便警方查找;3.如果通过其他渠道查找到相关资料的,可以请出具证明单位多打一份送交现在户籍地派出所存档,方便今后查证。沈欣 叶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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