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2月10日~25日(节假日除外),凡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去申领2011年度自主创业大学生相关补贴了,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社保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和毕业生在宁波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的三分之二,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向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所在地确定申报受理地点。
此外,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还能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场租补贴,这三类补贴可随时申报,按季拨付。
东南商报记者樊卓婧 通讯员许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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