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记者 胡瑾中)市府办日前出台《余姚市2012年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补偿标准调整方案》,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将从每人38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出资部分分别由280元、100元,提高到350元和150元。
我市自2004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随着筹资额的逐年增加和补偿政策的完善,参合农民受益程度明显提高。今年,全市有47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97.8%。
市医管办提醒,在本市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农村居民,请于12月初以户为单位到所在行政村办理参合手续。对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如居住在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免费参合人员,各村要力争不漏报。所有参合人员须在今年12月25日前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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