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记者 葛姬华 金建锋 江天宇 沈杨雁 通讯员 毛 磊
古林镇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坐落在车水马龙的穿镇公路旁。进门左手第一间,就是镇首席调解员朱定友的办公室。55岁的他,在调解员岗位上干了整整31年。
其间,老朱接访了一批又一批“客人”,婚姻纠纷、宅基地纠纷、赡养纠纷、工伤纠纷、经济纠纷……经他“主刀”调处的大大小小矛盾,保守算算,超过1200起!
从改革开放之初,到社会管理全面创新的今天,朱定友所经历的调解之变,折射的是时代之变。内容之变:从家长里短到劳动争议
早上7时,朱定友提前一个小时来到办公室,扭扭腰、养养神。这个习惯,他坚持了近十年。按他的话说,干调解这一行,精神一定要好。
8时,老朱翻阅前一天一起用工纠纷案卷后,电话联系双方过来参与调解。
老朱说,1980年10月他退伍回来,因为为人正直,被分配到了当时的调解会,成了一名调解员,“这一干就是31年”。
回顾历年来的调解经历,老朱用了一句话总结:“时代变化催生矛盾纠纷变化。”
上世纪80年代,家庭和邻里纠纷较为集中。每年400多起调解案中,家庭暴力、赡养问题、邻里口角占到纠纷的七成以上。矛盾一开始会交到村治保主任手里,治保主任招架不住,打电话向朱定友求援。老朱二话不说,骑上旧自行车就“哐啷哐啷”赶去,然后三对六面,苦口婆心,一碗水端平,把矛盾就地解决。
1988年,共任村一村民丢了一只鸡,刚好邻居当天杀鸡,他怀疑鸡是自己的。两边就吵了起来,还叫来数十名亲属。老朱闻讯后赶到现场,把当事人叫到一旁,讲了一则“一鸟九命”的故事:“古时候有个孩子为玩小鸟引起几家纠纷,怨恨越结越深,丧了九条人命。远亲不如近邻,你们都说邻舍隔壁,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一只鸡弄得两败俱伤,值得吗?”听完故事,两家人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上世纪90年代,生活变好了,农民手头有点积蓄了,造房子的多了起来,宅基地纠纷就显得比较突出——你家房子遮了我家窗户,我家墙脚占了你家地盘——为这,好邻居照样翻脸不认人。这时候老朱就得扮演“老娘舅”角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都认识到退一步天地宽。
最近10年,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古林镇个私企业一下子增至1000多家,其中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成了调解工作的新课题。
去年农历腊月底,宋严王村一建筑工地的小包工头跑了,五六十个农民工没拿到工资,群情激愤。
老朱迅速赶到现场,平息农民工情绪后,很快拿出了调处思路:小包工头跑了,找大包工头;大包工头没钱,找挂靠单位。垫付也好,买单也好,重要的只有一条——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
赶在春节前,五六十个农民工全部拿到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了。方式之变:从匹马单枪到联合调解
下午2时半,朱定友处理完一家企业的用工赔偿纠纷,回到办公室。他拿起桌上的一瓶风油精,点了几滴在太阳穴和眉心上,“年纪大了,滴点风油精能提提神、治头痛。”
茶杯是朱定友的另一个“宝贝”,每十分钟他就要喝一大杯茶。调解工作主要靠嘴皮子,话多嗓子干。
调解工作做久了,遇到特殊的社会问题,老朱渐渐觉得单枪匹马不行,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广泛的参与。
当年,赡养纠纷在农村很突出,为此,老朱琢磨着编撰了一本小册子,内容包括传统美德、政策法规、法律常识等。他与俞家村干部合计,在村里搞了个“试点”,村里的老年人人手一本,让他们知道享有哪些权益、权益受损走什么法律途径。打那以后,俞家村村民赡养纠纷慢慢少了。
十几年前,由于种植无度及日商恶意杀价,鄞西地区曾出现过蔺草企业倒闭潮,仅在古林镇,就倒闭了十几家。一时间,草农与企业之间、职工与企业之间,矛盾不断,甚至出现草农和职工哄抢企业设备财产的情况。老朱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一方面请当地派出所和夜防队员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一方面请望春法庭法官对企业进行诉讼保全,按法律程序,对资产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尽可能公平地分配给受害人。
在这场纠纷中,涉及的人员多,法律程序复杂,一个案子往往要耗时几个月。老朱强烈地感觉到: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协作调处,这样的大案子,一名调解员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让老朱欣慰的是,调解工作正随着社会发展发生质的变化。
近年来,鄞州区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联合调解机制,推行“老娘舅+律师+专家”的有效调解模式,以更好地服务百姓稳定社会。古林镇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就是在这样背景下的产物。
对此,老朱有一种生逢其时的感觉。他说:“过去搞调解单枪匹马,社会关注度不高。现在调解工作被提高到维稳的高度,大家联合办公,调解效率与过去完全两样。”素质之变:从以情动人到让法律说话
早上10时,朱定友受理了一起工伤纠纷。葑水港村一企业的一名临时工摔倒在厂区,导致右手骨折。由于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产生分歧。老朱一边听双方的叙述,一边做笔录。30分钟后,商定了赔偿金额。
“记住,以后要记得签合同。”走出调解室,朱定友提醒双方。
搞调解工作,不变的是全凭一张嘴,变的是怎么说、说什么、用什么说话。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外来务工人员大批涌入,用工不严谨、合同不规范等成为民事案件多发的新型诱因。
有一次,几名外来务工人员因为工资问题和厂方吵到了司法所,老朱试着人情调解,但双方谁也不让步,这事触动了朱定友:当今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过去只要倒杯茶、端把凳子,以情动人,可能就把问题解决了。现在不行了,作为调解人,要让双方信服,关键还是要靠法律。
怎么办?得学法!老朱买来许多法律书籍,一本本地“啃”,还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最终多了个身份:古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懂了法,老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用工纠纷,更加得心应手。
具体矛盾纠纷如何具体分析处理?老朱给出的经验是多学、多问。多学,每个月,老朱都会向法院、信访、公安、劳动等部门的专家请教;多问,就是在所里开展业务探讨,和其他“老娘舅”一起研究疑难调解案件。
做调解员,在群众中有没有威信很重要。而威信本身,来自处事公正、讲原则。
老朱曾经碰到过一件事,两名村民因为宅基地问题大打出手,别人怎么劝都没用,当事人最后点了老朱的名:“老朱办事公正,他来调解,我们服帖。”
“徒弟”方宏曾经和他一起参与过一起外来务工人员工伤纠纷调解。企业主想少赔点钱,于是找到老朱,请他高抬贵手,老朱当即拒绝。但对方不死心,又辗转通过各方关系给老朱施压,但老朱还是照章办事。
“人情这个口子不能开,一开后患无穷。”这是朱定友经常说的一句话。这么多年,他一直告诫自己,一不能“沾”、二不能“贪”、三不能“偏”,做到公正无私、一碗水端平,这样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和纠纷。
古林司法所所长陈裕康和老朱相识20多年,在他眼里,老朱有股韧劲,“他只认理,不怕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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