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记者 毛益中 通讯员 袁建辉 朱清华)我市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又有利好!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市国税局刚刚出台了36条税收优惠政策,上调了有关税种的纳税起征点。此次优惠政策,将使2.2万多家个体工商户直接受惠,其中仅增值税一年即可少缴1800万元以上。
国税新政规定,将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据市国税局测算,调整后,全市将有2.2万家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受惠,占调整前征税个体户(含个人)的92.5%,提高起征点后增值税年减少税额 1800万元,占2010年个体工商户(含个人)收入的34%。
与此同时,新政还对中小微企业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材料)消耗的自产成品油实行免征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并扩大范围。另外,对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优惠、鼓励企业创业投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与细化。
据了解,新的国税优惠政策从11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市国税局将及时为其办理减免税手续;对符合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企业,及时将各月应退的税款足额退还。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市国税局审核、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可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进项税额。对特殊企业、特殊事情采取特殊管理办法,在深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征询中小微企业反映的政策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同时市国税局还大力推进辅导自查、说理性文书、同案同办等措施,降低纳税人税收处罚风险。
为进一步为企业提供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市国税局将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式”、“一站式”及“全程式”服务模式,如推行涉税事项“免填单”、“ARM机纳税人自助办税”、“涉税事项全市通办”、“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构建起“办税全市通,服务全天候”的办税服务新机制,全力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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