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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促进职教校企合作 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2-08 07:04:15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将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昨天,市长刘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

  自2003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校企合作的数量、规模逐年上升。2009年3月1日,《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宁波成为全国第一个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城市。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我市又制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21条,主要对企业、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及义务、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合作企业承担接纳职业院校师生实习的义务,明确了学生实习中的每天工作时限及禁止安排学生实习的岗位,规定了学生实习协议的签署主体及实习报酬,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承担师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免税问题。《实施办法》还提出要建设市级校企合作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建立校企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合作,有利于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会议传达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工作意见汇报,还审议了《关于推进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转变思路和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主体,扎实做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为率先建成全面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工作意见和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情况汇报。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将促进职教校企合作 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稿源: 宁波日报 2011-12-08 07:04:15

  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将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昨天,市长刘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

  自2003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校企合作的数量、规模逐年上升。2009年3月1日,《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宁波成为全国第一个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城市。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我市又制定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21条,主要对企业、职业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权利及义务、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流程等作了明确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合作企业承担接纳职业院校师生实习的义务,明确了学生实习中的每天工作时限及禁止安排学生实习的岗位,规定了学生实习协议的签署主体及实习报酬,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承担师生实习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免税问题。《实施办法》还提出要建设市级校企合作公共网络服务平台,各级政府要建立校企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合作,有利于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水平,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会议传达了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工作意见汇报,还审议了《关于推进相对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切实转变思路和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主体,扎实做好各项扶贫开发工作,为率先建成全面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宁波市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工作意见和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情况汇报。

  宁波日报记者周骥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