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益中)记者昨天获悉,为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保增促调推进中小企业平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市地税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职教经费3个月,并报经上级地税部门批准,已开始实施。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及时贯彻上级各项中小微企业减负政策。此次新政的执行,是继前期提高小微企业营业税起征点、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之后,为企业带来的又一利好。市地税局表示,所有减免的税款将在年底前退至各企业。
为将这些惠及我市广大中小企业的利好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市地税局组织广大税务干部深入企业,上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加班加点统计受惠企业名单,使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早得实惠。据统计,此次减免税费共计9500多万元,其中减免税收总计4734万元(减免房产税2917万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817万元),减免各类规费总计4820万元,惠及全市492家中小微企业。
另据记者了解,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中小微企业到地税部门购买发票免交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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