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至12月6日,大桥交警中队共接到城区有效事故报警14257起,其中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占了近六成,这些事故多为非机动车违章驾驶所引起。近年来,我市交管部门在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上花了很大力气,使得交通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交通设施水平显著提升,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仍然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一大顽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形象。
违章成本低
12月4日下午6时30分许,陕西人惠某驾驶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同事邵某从江口街道前胡村出发到市区会友。当他沿着南山路机动车道由北往南行驶,途经大成路交叉口时遇红灯,此时,惠某见路口过往车辆不多,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前行,不料到路口中央与沿大成路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丰田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邵某右脚踝骨折,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该起事故中,惠某不但驾驶非机动车辆违章载人、闯红灯,而且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乘载12周岁以上人员,罚款20元;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20元;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20元。此外,惠某还承担了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执法成本高
从上述案例处理办法上看,60元的罚款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大数,如此小数额的罚款,也根本不能引起违法人的重视。正因如此,不少非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着“无所谓”的心理,在日常出行时屡屡违反交通法规。也有相当一部分驾驶人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机动车就应该给自己让路,但实际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赔偿只是占很小的比例。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虽然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该如何行驶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缺乏对拒不接受处罚行为人的强制措施,缺乏有效的震慑力和约束力。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认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造成交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个别驾驶人故意找茬、刁难,抵触情绪较大,甚至围攻交警。
源头监管是关键
由于没有威慑性的处罚手段,通常交警只能采取口头批评教育的方式,效果自然不佳。有些行人或非机动车甚至当着执勤交警的面也照样违规穿行,因为他们知道,交警没办法对他们怎么样。如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不少市民纷纷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私家车主杨辉告诉记者,在市区开车时,经常能看到不少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减速、不避让非机动车或行人,在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尤其如此,这让过马路走斑马线的路人很没有安全感,造成了非机动车或行人怎么方便怎么走的乱象。所以,希望每位市民都能自觉做一名“文明行路人”。
退休教师胡照升则认为实现源头监管是关键。在他看来,我市电动自行车“超标”现象日趋严重,不少车辆的车速都已赶上摩托车的车速。电动自行车无需考驾照,少了系统学习,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认知度欠缺,加上自身又缺少安全行车意识,才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要抓安全,就应该从源头入手,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环节,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应该严格把关,禁止‘超标’车辆流入市场。” 记者 张 巍 通讯员 陈 斌 徐 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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