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教育局昨天下发通知,宁波市中小学从明年1月18日(农历十二月廿五)开始放寒假,2月7日(正月十六)开始新学期,至7月4日结束,共22周。
市教育局提倡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不得利用寒假对中小学生进行集体性补课。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学科教师均不得动员本校(班)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招收现有中小学教学班,不得用全日制中小学现行教材组织教学活动。宁波晚报记者 成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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