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宁海县出台《关于保增长促转型推进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21条措施力助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县财政将拨出2000万元缓解融资难,安排3000万元引导企业向新兴产业转型。
在宁海县缓解融资难的2000万元专款中,1000万元作为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另外1000万元用于增加担保公司注册资本。此外,县财政还将在今明两年每年再安排100万元,用于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国家和省、市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考核。
帮助中小微企业突围,引导的力量比直接援助更持久。宁海县将拿出3000万元,设立宁海县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培育扶持优势产业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今明两年,县财政每年将安排200万元产业链培育专项资金。
同时,宁海县将优化企业创业创新扶持机制,计划在宁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西店滨海工业区、模具城等区块建设一批标准厂房,请小企业集中进驻,形成一批“小企业基地”。县政府也将鼓励企业加大对劳动力替代性的自动化设备投入,这方面的补助费由原来的2.5%提高到6%。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企业管理提升的奖励。
宁海县还将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经财税部门批准,可一次性缓缴3个月税款。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经县人力社保、财税部门批准,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减征由企业缴纳的四项社会保险费。
对企业经营中涉及的土地问题,宁海县的尺度也大为放宽。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将不必缴纳营业税。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也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宁海还将对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全免,对兼并重组过程中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给予全额补助。
余方觉 陈云松 胡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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