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第三稽查局稽查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的一张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南汇海关”假章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便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核对。稽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这家号称主要经营塑料制品及原料的公司,实质上只是一个皮包公司,根本没有业务发生。实际操作者潘某虚构经营业务,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4.2%-5.5%不等的开票手续费的方式,向虞城县、慈溪等地1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1份,涉及金额915万元,导致这17家企业偷逃增值税款近156万元。
与此同时,潘某为了伪造进项业务,虚构由印度、香港等地进口塑料、钢带等业务活动,在没有任何货物进口报关的情况下,以支付2%-3.2%手续费的方式,购得伪造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7份,票据金额921万元元,其中进项税额156万余元已在取得同期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事实上,潘某为了获得进项抵扣,还购买了不少运输发票,非法列支营业成本200多万元。
据了解,潘某一方面利用他人身份证注册皮包公司,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购入虚假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发票,违法抵扣,严重扰乱税收环境。属于情节比较严重,潘某已被刑事拘留。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