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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成为市民口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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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供给严重不足是“停车难”问题症结。 |
中国宁波网12月14日讯(记者 陈锦源 通讯员 陈耘) “停车难”已经和“房子”、“股票”一样,成为了市民口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之一。《关于宁波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下称《公告》)今天出炉,这无疑给“停车难”破难做了一轮把脉。
目前,“停车难”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核心城区商业、办公、宾馆、酒店、医院以及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难”。二是住宅小区“专属停车难”,特别是建造时间在1999年以前尚未强制性配建停车位的老住宅小区。
公共停车设施构成比例不合理
据《公告》介绍,截至2010年底,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数为107467个,其中配建专属停车位占比63.28%。宁波市工程学院交通与物流学院院长杨仁法说,独立、道路、配建等三类公共停车位构成比例合理,才能使车辆停放管理达到最佳运转状态。这三者占比分别是20%、10%、70%,这样才比较合理科学。
调查发现,截至2010年底,市三区独立公共、道路公共和配建公共停车位的比例分别为9% 32.3%和58.7%。在现有的公共停车设施中,独立公共停车位只占到总数的9%,配建公共停车位远不到70%的合适比例,而道路停车位所占比重超出合理范围,造成道路上停车多而乱,同时加剧了行车难。
停车场规划建设与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停车难”一度在各大论坛引起热议。网友“云汐”曾在天一论坛慨叹:“咱不是停不起车、只是现实停车位比QQ停车位还要难找。”她在海曙上班,本来9点半到公司楼下,但到了10点半,仍然找不到停车位。
宁波从1988年开始逐步建立起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但当时汽车还没有普及,“停车难”问题并不突出。到了2001年11月,省人大批准了《宁波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首次立法明确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
即便如此,宁波尚未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故此,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宁波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协调机制,破解“停车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