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到2015年公共机构单位要实现建筑面积电耗下降12%、人均电耗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水耗下降10%、公务车百公里油耗下降5%的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针对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规划》提出,将通过不懈努力,夯实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基础,实现对高耗能部门用能监管;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评估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灯具、节水型器具更换以及空调节能等改造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通过优先试点打造一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到2015年,初步形成科学的节能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四大重点领域,即建筑及其用能系统节能领域、公务用车节能领域、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采购管理领域和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领域等。着重推进八大重点工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管理工程、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程、公共机构用能标准试点工程、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监管体系、创建节约型机关、加强实施公共机构节能二级管理、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等。力争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到表率作用。
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实习生吴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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