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县市区  >  北仑
宠物狗能否带进商店?
稿源: 北仑新闻网   2011-12-15 11:07:39报料热线:81850000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龚雯雯)“在商店购物,我一转身,突然一条宠物狗就扑了上来,吓了我一大跳。”日前,网友“雪花的小窝”通过QQ向记者反映了自己在逛街时的一次经历。她询问:“宠物狗能带进商店吗?”

  网友经历:在商店与宠物狗“亲密接触”

  昨日下午,网友“雪花的小窝”和朋友在新大路一家服装店挑衣服时,感觉脚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一只小金毛狗正在自己的脚旁,眼看就要“扑”上来。

  “啊!”怕狗的“雪花的小窝”当场大叫了起来。幸好狗的主人及时抱住了宠物狗,“真不好意思,我刚在付钱,不知怎么狗就自己跑出来了。”小狗的主人不停地道歉,原来小狗之前一直被“藏”在主人的手提袋里,因为体型比较小,大家都未发现店中有一条小狗。由于未被咬,再加上宠物狗的主人态度很好,“雪花的小窝”也就没有计较,不过她认为,商店毕竟是公共场所,应该禁止顾客携带宠物进入。

  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在商店逛街时与宠物狗“亲密接触”的几率还真不少。记者在东河路、新大路等几条店铺比较聚集的马路转了一圈,就发现五家店铺内有宠物狗出现,除了其中一家是店主自己养的,其余都是市民逛街时携带的。“把狗放在家里不放心,逛街的时候我会抱着它,不会伤到别人的。”正抱着宠物狗逛街的一市民说道。

  商店说法:只能劝阻,没法强行禁止

  那么,市民携带宠物狗逛街,作为商店又是怎么看待的呢?记者对此也进行了采访。“我们一般是禁止顾客将宠物狗带进店铺的。”在东河路的一家内衣店,店主刘小姐明确表示,“如果宠物狗在店铺内跑来跑去,顾客会觉得不卫生,也会觉得怕怕的。”

  虽然大部分商店都不欢迎顾客携带宠物狗进入,但为了顾及生意,往往只能妥协。“之前碰到过两个顾客,打算带着宠物狗进来,我劝阻后他们没进店,就直接离开了。”一店主无奈地说。

  “对于顾客携带宠物狗,我们只能是劝阻,没有办法强行禁止。”在新大路经营一家服装店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有顾客带着宠物狗逛街的情况,如果店内的其他顾客没有异议,她不会强行阻止,“主要还是怕影响生意”。

  市民意见:爱宠物不应“碍”别人

  对于带狗逛商店,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除了部分市民认为“只要不妨碍自己逛街购物,没什么影响”外,多数市民还是持反对意见。“我是坚决反对带狗进商店的。”记者在新大路一家商店采访时,一位正带着4岁儿子逛街的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幼儿不懂什么叫怕,大人没照看好时,孩子很有可能会跑去跟小狗玩,如果被咬了怎么办?”

  家住东海明园的陆先生家养了一条宠物狗,他说:“我不会把家里的狗带进商店,毕竟这是公共场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狗。”一市民对陆先生的看法表示赞同:“其实除了商店,像公交车、饭店、超市等,都不适合把自己家的宠物狗带进去,毕竟会影响别人,还是应该有自觉意识。”

  《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

  对于宠物进商店或其他的公共场所,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浙江吴克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利生向记者介绍说,《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在《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中找到了相关规定:不准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园、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对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对犬只可先予以扣留,再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

宠物狗能否带进商店?

稿源: 北仑新闻网 2011-12-15 11:07:39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龚雯雯)“在商店购物,我一转身,突然一条宠物狗就扑了上来,吓了我一大跳。”日前,网友“雪花的小窝”通过QQ向记者反映了自己在逛街时的一次经历。她询问:“宠物狗能带进商店吗?”

  网友经历:在商店与宠物狗“亲密接触”

  昨日下午,网友“雪花的小窝”和朋友在新大路一家服装店挑衣服时,感觉脚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一只小金毛狗正在自己的脚旁,眼看就要“扑”上来。

  “啊!”怕狗的“雪花的小窝”当场大叫了起来。幸好狗的主人及时抱住了宠物狗,“真不好意思,我刚在付钱,不知怎么狗就自己跑出来了。”小狗的主人不停地道歉,原来小狗之前一直被“藏”在主人的手提袋里,因为体型比较小,大家都未发现店中有一条小狗。由于未被咬,再加上宠物狗的主人态度很好,“雪花的小窝”也就没有计较,不过她认为,商店毕竟是公共场所,应该禁止顾客携带宠物进入。

  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在商店逛街时与宠物狗“亲密接触”的几率还真不少。记者在东河路、新大路等几条店铺比较聚集的马路转了一圈,就发现五家店铺内有宠物狗出现,除了其中一家是店主自己养的,其余都是市民逛街时携带的。“把狗放在家里不放心,逛街的时候我会抱着它,不会伤到别人的。”正抱着宠物狗逛街的一市民说道。

  商店说法:只能劝阻,没法强行禁止

  那么,市民携带宠物狗逛街,作为商店又是怎么看待的呢?记者对此也进行了采访。“我们一般是禁止顾客将宠物狗带进店铺的。”在东河路的一家内衣店,店主刘小姐明确表示,“如果宠物狗在店铺内跑来跑去,顾客会觉得不卫生,也会觉得怕怕的。”

  虽然大部分商店都不欢迎顾客携带宠物狗进入,但为了顾及生意,往往只能妥协。“之前碰到过两个顾客,打算带着宠物狗进来,我劝阻后他们没进店,就直接离开了。”一店主无奈地说。

  “对于顾客携带宠物狗,我们只能是劝阻,没有办法强行禁止。”在新大路经营一家服装店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对于有顾客带着宠物狗逛街的情况,如果店内的其他顾客没有异议,她不会强行阻止,“主要还是怕影响生意”。

  市民意见:爱宠物不应“碍”别人

  对于带狗逛商店,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除了部分市民认为“只要不妨碍自己逛街购物,没什么影响”外,多数市民还是持反对意见。“我是坚决反对带狗进商店的。”记者在新大路一家商店采访时,一位正带着4岁儿子逛街的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幼儿不懂什么叫怕,大人没照看好时,孩子很有可能会跑去跟小狗玩,如果被咬了怎么办?”

  家住东海明园的陆先生家养了一条宠物狗,他说:“我不会把家里的狗带进商店,毕竟这是公共场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狗。”一市民对陆先生的看法表示赞同:“其实除了商店,像公交车、饭店、超市等,都不适合把自己家的宠物狗带进去,毕竟会影响别人,还是应该有自觉意识。”

  《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

  对于宠物进商店或其他的公共场所,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浙江吴克汀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利生向记者介绍说,《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在《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中找到了相关规定:不准携犬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体育场(馆)、公园、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对违反规定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对犬只可先予以扣留,再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