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雅社区5名业主被法官请到了社区居委会,商讨物业费拖欠问题。这是海曙法院第三批清欠行动的最后一个社区。
据了解,最近,海曙法院法官深入社区,“规模化”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拖欠的对象都是欠费5年以上的“老大难”。
“半个月内,我们在8个社区一共处理了84起物业费纠纷,60%的业主同意缴清。”海曙法院西郊法庭副庭长张频波说,没缴清的,将进入诉讼程序。
5名业主3人同意缴清
昨天上午10点多,下了一点小雨,天气湿冷。5名业主先后赶到,前面3名业主几乎没费法官什么口舌,就主动和物业公司达成协议,当场缴清了物业费。
第4个赶到的是汤女士在海怡花园有一间商铺,从2004年开始,该商铺一共拖欠了5000多元的物业费。汤女士说,物业费都是租户欠下的,她和租户之间有合同约定,物业费由租户来交。法官说,“作为业主,你的责任是交物业费,而不是监督房客交物业费。”
汤女士最后表示只愿意承担2009年5月以后的物业费,但物业经理不同意。于是,双方被安排到隔壁房间继续协商。
随后赶来的业主方女士一共欠6500多元的物业费。拖欠的原因是,2年前她的商铺遭盗,损失1万多元。“当时物业有人讲,物业费不用交了。”方女士说。但这个说法物业不认可。目前,汤女士和方女士和物业公司仍在协商中。
以一种“很温柔”的方式催讨
法官进社区清欠物业费的流程是这样的:物业公司到法院口头起诉,法官制作相关起诉材料;法院将委托调解告知书交给社区,由社区送达到业主本人;业主、物业双方调解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制作一份协议书;法院根据调解协议书,做一份审查确认笔录。
“这种方式比打官司温柔多了,更容易让业主接受。”张频波说,首先,地点就在社区,业主不用专程跑法院;其次,因为是人民调解程序,不收诉讼费;而且,在宁波人的观念里,“被法院叫去”讲出去很难听,但法官上门服务感觉就好多了;调解中,发现物业有问题,法院也会给物业公司发司法建议,并反馈给物业办,督促物业公司解决,“不解决,物业公司在考核中会被扣分,业务量会少很多。”
“进社区时,我们还能顺带帮业主解决邻里纠纷。”张频波说,在灵桥小区,拖欠物业的桂先生说,他对物业没意见,但楼上人家的卫生间、厨房管道漏水,他交涉过多次,对方一直没修。
于是法官陪着桂先生,到楼上调解,并当场给两户人家制作了一份调解书,卫生间、厨房的漏水管道修好后,防锈漆、普通漆各1道,涂料刷2道,人工费、材料费由楼上人家负责。如果不修,楼上人家赔桂先生1500元。
新闻背景
物业纠纷猛增
“规模催讨”的背后,是物业费拖欠现象普遍严重。2008年开始,海曙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几乎年年翻番,“2008年,38件;2009年,87件;2010年,133件;今年,301件。”
海曙法院一名法官表示,这些数字仅为不完全统计,因为大部分物业公司都不愿与业主对簿公堂,除非影响到物业公司的正常营运,因此,很多纠纷尚处于待定状态。
张频波说,经过三年的探索,海曙区房管处、法院、司法和各街道,积极协调,才完成了这样一个物业纠纷调解机制。
“造成物业费难收的原因,很大程度上跟物业公司平时的服务质量有关。平时服务的‘强势’,必然带来年终收费的‘弱势’,因此,物业费收上了,物业公司还应多对照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整改。”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通讯员李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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