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声音:没有政策依据难以有效监管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宁波市质监局、宁波市工商局三个相关部门均表示,目前国家尚无明确关于网络食品销售的法律法规出台,他们暂时无法对网络食品问题进行有效监管。
宁波市质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食品加工企业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进行食品加工,但对于网店,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条文约束。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据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中,没有明确针对网络经营店。该办法第22条规定也只有禁责没有罚则,所以难以对网络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管。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时无法对网上销售的食品进行全面监管。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法律法规
宁波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朱美燕说,网购是目前市场交易的热点,引起的相关投诉和争议也很多,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购平台,所以,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工商、卫生、质监、药监等多个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制定网购纠纷的协查、协办流程,及时有效解决网购消费纠纷。
相关提醒:建议市民不要购买
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表示,根据去年7月1日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上购物属于平台地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监管,这对异地购物的消费者的维权带来影响,造成维权成本的加大。其次,网上的购物平台多层次且混杂,一些小店自制的食品对于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渠道、运输保管等存在不规范现象,食用这类食品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到目前为止,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食品还不成熟,存在诸多监管难题,建议市民不要到网上购买食品。
宁波晚报记者 周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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