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余姚市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成为浙江首个也是唯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的县(市)区。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是中央文明委为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走在各省(区、市)前列,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城市(城区),而设立的一项综合性荣誉称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和前提。今年7月,经过角逐,省文明委推荐余姚市参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
宁波日报记者杨静雅 余姚记者站谢敏军 张 伟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