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扭转犯罪心理,重塑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近日,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建了县心理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县心理矫治工作正式步入正规化轨道。
据了解,县心理矫正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者、学校与医院心理咨询(治疗)专家等组成。此外,结合《意见》要求,在各镇、乡、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作为司法所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平台,与司法所合署办公。指导小组与各站成员主要提供以下服务: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解答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的心理问题;不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落实相应矫正方案与措施;定期开展心理学知识辅导及提出工作建议,提高社区矫正队伍工作水平等。同时,结合测试报告或社区服刑人员需求,在面对面咨询基础上,利用电话咨询、网络交流等方式拓宽工作范围,且对有严重行为偏差、心理疾病人员,主动进行危机干预或临床心理治疗,缓解或消除其心理问题或人格障碍。
据介绍,县司法局将把心理矫治列入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辅助措施,结合集中教育、公益劳动、个别谈话等矫正方式,及时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正确处置心理问题,帮助解决心理郁结,让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通讯员 郑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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