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对结婚刚刚1年的小夫妻在海曙法院离了。闹翻的原因是,为去哪家过年,两人意见不一。
男方是宁波人,女方老家在湖南,去年10月举行的婚礼。婚后,他们一直住在男方父母家中。
3个月后快过年了,女方向男方提出回她老家过个年。但男方却坚持要和自己父母一起过年。
两人为此争得不可开交。女方最终拗不过,留在了宁波。可是,正月十九,她便独自去外面租房,和男方开始了冷战。
两人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
今年9月底,男方诉至海曙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钻戒、项链和聘礼。
女方同意离婚,但聘礼、首饰不会还,何况那些聘礼钱本来就用得差不多了。
最终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但是男方要求返还的聘礼、钻戒、项链的诉请,因不符合《婚姻法》中关于彩礼应当返还的规定,被法院驳回。
谨防节后“离婚潮”
近年来,节日后离婚“小高潮”似乎越来普遍。据各地民政部门和法院系统的不完全统计,在春节、十一等传统节日后离婚案正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有婚姻咨询师认为,一些婚姻关系濒临破裂的夫妻,平时没有时间计较一些家庭琐事。长假里尤其是传统节日,因为要走亲访友,涉及的家庭关系多且复杂,比如“回谁家过年”、“送多少礼物”、“包多少钱的红包”,很容易加剧双方的矛盾。同时也让双方有时间重新审视和思考自己的婚姻生活。
东南商报记者胡珊 通讯员李义山
编辑: 徐挺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