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我市提高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赔付标准,在保费维持10元不变的前提下,将保险金额由1.8万元提高至2.5万元,其中每间房屋保险金额由0.36万元提高至0.5万元。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开展5年来,为10115户受灾农户和15193间倒塌房屋提供了保障,赔付金额3780多万元,惠及我市300多万农村居民。2011年参保农户数为138.34万户,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政策性农房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险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据预测2011年赔款约为836万元,综合成本率为86%。按此计算,五年共赔付4040.79万元,赔付率为58.99%,综合成本率为84.59%。从赔付原因(灾因)情况看,火灾损失最为严重,其次是台风和暴风暴雨,造成2488户参保农户受灾。
我市农房保险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10元保费中农户交费3元,市财政补助3元,县(市)区财政补助4元。5年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补助了4795.1万元,减轻了投保农户的负担,保证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宁波日报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叶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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